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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变压器国家质检总局将开展线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电线电缆、电力变压器、车用成品油、电动自行车、自镇流荧光灯、节水器材、建筑防水卷材、化肥、儿童用品、眼镜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扶优治劣、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指标,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分析质量问题成因,着力解决关键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规范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和地方政府,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违反产业政策和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准入门槛,推动修订完善部分产品标准,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和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制度,培育和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从而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建立质量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1.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1〕585号,以下简称585号文件)精神,质检总局、工信部、机械工业联合会、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6部门将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研究电线电缆质量形势,拟订相关工作措施。

2.开展监督检查。5月底前,6部门根据部门分工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实施意见并上报联合工作组。年底前,联合开展落实585号文件情况的监督检查。

3.开展“三查”。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电线电缆主产区省局开展区域联动抽查、生产条件检查和无证企业清查,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同时,组织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检验能力比对试验,促进提升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技术保障能力。

4.打造信息沟通平台。支持相关部门建立服务企业、行业协会、重点使用单位的电线电缆质量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企业基础信息、产品监管信息和用户使用信息共享,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遏制违法企业生存空间。

5.着力解决重点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支持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主要采购使用单位,加强招标采购、制造安装、调试验收、生产运行等重点环节的质量管控,遏制低价恶性竞争。在分类监管基础上,推动将AA类企业列入优先采购名单,将无证生产、抽查不合格等质量违法企业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

6.抓好典型示范。支持安徽省芜湖市建设特种电线电缆国家质检中心,举办电线电缆博览交易会和质量高层论坛,展示质量提升成效,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还将开展电力变压器、车用成品油、电动自行车、自镇流荧光灯、节水器材、建筑防水卷材、化肥、儿童用品、眼镜等行业的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局要加强对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加强内部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及各项职能间的统筹协调和分工配合,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10类重点产品集中产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积极协调将相关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纳入所在地政府议事日程,争取工作支持。

(二)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质量提升行动涉及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将具体部署组织实施,各省局和相关机构要积极配合。对各省局需要落实的相关工作,总局将加强指导和协调,做到上下密切配合和有效联动。各省局要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根据本省实际和当地产业状况,把10类重点产品和自选产品的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工作进展中掌握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提升行动的相关措施和要求。各省局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创造性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创新思路和方法,抓出自身特色,并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工作有实效、有影响、有声势、有亮点,努力构建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各省局要注重总结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在年底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工作总结。